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關于做好2014年云南民族中學 云南師大附屬中學和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民族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云教民〔2014〕8號
各州(市)教育局、民委(民宗委、民宗局)、滇中產業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為認真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貫徹執行好《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范區的意見(云發〔2012〕9號)文件精神,為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快我省民族教育發展和少數民族人才培養的步伐,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2014云南民族中學、云南師大附屬中學和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將繼續面向全省16個州市招收少數民族應屆優秀初中畢業生和小學畢業生。具體招生名額:云南民族中學高中班招生466名,初中班招生36名,高中班430名;云南師大附屬中學民族高中班100名;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高中班招生36名,F將3所學校的招生簡章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招生計劃,請各州、市教育局、民委(民宗委、民宗局)密切配合,積極做好3所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讓更多少數民族學生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早日成為建設祖國、建設家鄉的高素質人才。
二、積極選送優秀學生。請各地根據招生計劃和指標,配合招生學校積極選送優秀學生報考。
三、經過審批錄取的少數民族高中畢業生在昆明參加高考,享受生源所在地的同等加分照顧政策,高考成績統計實行雙軌制,即同時計入畢業學校和州、市、縣(市、區)推薦學校。在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就讀的學生在北京參加高考,享受當地的高考政策。
四、各州市教育局、民委(民宗委、民宗局)學校要嚴格審查報考學生的民族成分,如發現所報民族成分不符的,將取消考生學籍,所錄取學生退回原籍,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選送不積極、推薦不負責任的州市,將調減次年招生計劃。
省教育廳聯系人:何兆春 電話:0871--65172256
省民委聯系人:王金虎 電話:0871—65312893
附件(可點擊下載):1.云南民族中學2014年招生簡章
2.云南師大附屬中學2014年招生簡章
3.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2014年招生簡章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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